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26 点击数:

各学院:

202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按照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籍在学校的毕业生原则上委托学校集中办理毕业生户籍迁出手续,毕业生须填写《学生户口迁出委托书》(见附件1)并交予辅导员。对现阶段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学生户口迁出委托书》由所在学院负责收集(可拍照后打印,下同)。

二、户籍在学校且考取研究生(升学)的毕业生,请按入学通知书中户口迁移要求,注明录取学校名称、户口迁入地址;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注明工作单位名称、户口迁入地址,务必核实用人单位是否有集体户口,能否接收落户,如就业单位不接收户口,原则上迁回入校时原家庭户籍地址或到就业地人才市场落户;升学出国(境)就读的学生户籍原则上迁回入校时原家庭户籍地址。

三、需要将户口迁回原家庭户籍的毕业生请务必咨询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否可以落户。经确认无误后,再办理迁移手续,填报时注明原户籍的详细地址。

四、如有个别毕业生未确定去向,可暂不集中报送,待确定去向后由本人带好相关证件原件直接至安镇派出所户政服务窗口办理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10-88532625)。

五、学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如因就业报到地点发生变更的,可凭就业材料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到安镇派出所户政服务窗口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六、请各学院及时完成户籍已迁入至学校的毕业生户籍迁出信息填报,于6月10日(周三)前将下述材料的纸质稿、电子稿提交至保卫处(行政楼109),包括:已就业学生的报到证明(报到证或三方协议)、考研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迁回原籍学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学生户口迁出委托书》、《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表》(见附件2),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103。

若毕业学生未能及时获取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请各学院分别开具升学证明(每人一份)、毕业证明(按学院开具)代替。请各学院根据学生离校时间预留提前量,学校将按名单报送先后次序发放户口迁移证。

七、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交接时做好签收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杜绝差错、遗漏和丢失现象。

附件1:学生户口迁出委托书

附件2: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表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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