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安全温馨提示

作者: 时间:2025-07-01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为保障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以下是关于电动车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并遵守:

一、车辆使用前:检查与维护是基础

1、电池安全:

(1)避免使用非原厂或老化电池,充电时选择正规充电器,远离易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超过8小时,充满后及时断电。

(2)发现电池鼓包、发热、异味时,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切勿自行拆解。

2、车辆状态检查:

定期检查刹车系统、轮胎气压及磨损情况、灯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二、骑行过程中:遵守交规,谨慎驾驶

1、交通规则:

(1)骑行时走非机动车道,无专用车道时靠道路右侧行驶,切勿占用机动车道或逆行,校内速度需控制在15km/h以内。

(2)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转弯、变道时提前打转向灯(或手势示意),观察后方车辆及行人,确认安全后再行动。

2、安全防护:

(1)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避免使用劣质或破损头盔;夜间骑行时穿着反光衣物或开启车灯,提高辨识度。

(2)骑行不超员,不搭载影响骑行平衡的大件物品,避免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三、充电与停放:远离隐患,规范操作

1、充电环境:

(1)校内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私拉电线”严禁在楼道、疏散通道、地下室等封闭空间充电,避免因电池起火导致浓烟封锁逃生通道。

(2)尽量在室外专用充电区域或通风良好的场所充电,选择带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的充电桩。

2、停放要求:

车辆停放时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逃生通道,避免影响他人通行或引发剐蹭事故,经多次提醒未有序停放的,保卫处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应急处理:冷静应对,减少损失

1、若车辆骑行中突发异响、冒烟或电池过热,立即靠边停车,切断电源,远离车辆并拨打消防电话(119)及维修电话。

2、如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确保人员安全,拨打报警电话(122)和急救电话(120),保护现场并留存证据。

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从细节做起。请各单位转告相关教师及服务外包人员,做好安全提醒,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保卫处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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