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联系单办理》所需材料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数:

1.应届毕业生(有户口迁移证)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户口迁移证

2.应届毕业生(无户口迁移证)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户籍证明或户口簿首页

③户主页及本人页

④随迁子女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没有随迁子女的不用提供)

3.非应届毕业生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毕业证书

③户籍证明或户口簿首页

④户主页及本人页

⑤迁户人本人已签字的承诺书

⑥随迁子女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没有随迁子女的不用提供)

*注:事业单位入编人员需上传进编表正反面且需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社部门盖章。境外高校毕业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请将对应材料的PDF或图片格式发送至邮箱313452683@qq.com,联系人:王平平,电话:0510-80560103。

  • 附件【落户承诺书.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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